【通知】关于做好西安财经大学2022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及派遣信息(第一次)核对的通知

2022年5月23日   点击人次: 4406   

各学院:

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派遣工作的要求,结合我校教学安排及就业工作实际,为保证2022届毕业生派遣信息的准确性,现将2022届毕业生已经填报的就业信息和派遣信息等材料下发,请各学院组织核查,进一步确认就业信息和派遣信息的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核对时间

2022年5月23日-5月27日

二、核对对象

已就业的2022届本科及硕士毕业生

三、核对方式

请各院系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102室领取核对表进行纸质版核对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生源数据及派遣数据的准确与否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,为了保证派遣信息的准确,请各学院要求毕业生仔细核对纸质版中每一项内容,任何一个字符都不能出现错误,如自己觉得有错误,请用红色中性笔在纸质版上修改,毕业生及辅导员必须签名确认

2、核对内容:专业、学历、姓名、性别、生源所在地、学制、所在班级、单位名称、单位所在地、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、签往单位所在地 

3、生源地、单位所在地要精确到区县一级(三级),系统显示时为区级会显示为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;为县级的时候会显示为某某省某某县,为正常现象无需修改。生源地变更。因家庭整体搬迁等影响到派回原籍信息,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至就业指导中心申请修改。

4、生源地在表格中没有错误的,我们正常按照教育部系统要求的派遣信息派遣,如有异议请提供当地人才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。西安市区县生源落户西安、西咸新区全部报到证抬头为“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,档案派至户口所在区(县)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;落户西安、西咸新区生源请在核对表中注明汉中市、榆林市、安康市、渭南市、铜川市、商洛市生源毕业生,派至上述市所属的区(县)人才交流服务中心;咸阳市、延安市、韩城市、神木市等市生源毕业生,派至上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;杨凌示范区派遣至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;宝鸡市生源非师范类毕业生派至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
5、外省生源派回生源地的,请通过就业系统查看自己的报到证信息及档案信息,联系当地人设部门确认报到证抬头是否正确,确认系统与纸质版各项信息均无误,如与系统不符,请提供相关部门截图或自行书面说明交至辅导员,由辅导员统一转交就业中心修改。

6、通过公务员、事业单位等考试正式录用的毕业生,可直接派遣至单位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; 签约国有企业且协议书盖章准确的毕业生,如单位拥有自主用人权,能直接派遣的,直接派遣至单位;如单位用人权在上级部门,需上级部门盖章并派遣至上级部门;如签约国有企业有用人自主权,但不能接收档案(临时性工作),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。西安市所有的单位国企、私企,派往单位的报到证均为单位名称。私企单位原则上全部派回生源地,按照2020年相关政策,取消提前去人才中心盖章,就业中心无法通过就业材料判别,请特别注意是否派往单位,如果派往单位的报到证抬头为单位名称,档案派至相关人才服务中心,请用红笔标明人才中心名称。外省外市请咨询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报,可能为单位名称也可能为所在单位托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
7、国内考取全日制研究生,因不需要签发报到证所以无报到证信息。国内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正常按照派回生源地或单位所在地处理,非全日制升学请在备注中注明非全日制

8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,按照有关规定,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户档关系可保留在就读学校一至三年(自毕业当年7月1日起算),原则上与毕业生服务西部时间相同,暂不办理就业手续,服务期满后一年内由学校负责办理相应手续。请在核对表中备注“保留档案**年”,并与就业中心签订毕业生档案保存协议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1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督促毕业生尽快完成派遣信息核对,以顺利完成毕业生派遣工作。

2、各学院要通知到所有毕业生进行就业派遣信息核对确认,核对无误的本人签字确认,有误的对学生反馈信息进行甄别,确有错误需要修改的请在核对表上用红色中心笔修改,并于527日下班前将派遣信息核对表及汇总表报就业指导服务中心102办公室。

3. 如因毕业生个人未按要求确认、找他人代为确认而出现报到证信息或档案邮寄丢失等错误,责任由毕业生自负。

4、各学院要提醒督促未提交就业材料的毕业生完成提交,并尽快完成线上就业数据拍照上传及信息审核,就业材料移交就业中心。

联系人:王杰   联系电话:81556069

 

 

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2年5月23日